一次是5月的一天,儿子出国7年第一次回家,和他去办第二代身份证。只见门口贴着要去分局照相后才能办理的通知,我转身正想走,忽然想起老妈家拆迁,在我家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,可户口还未迁入,我想打听前户主是否转走。刚说明来意,派出所的一位内勤就呵斥我“你就这么来了”,我愣了一会儿,她见状,又提高了嗓门(就是训斥),“你就这样来,我就给你查了”,儿子见状转身就走了。我还是没明白她的意思,她又呵斥道,“回家拿户口本、房证来查”。我刚想说:好好的话为什么不会好好的说。可又一想别惹麻烦了,像躲瘟疫一样,急忙出了派出所的大门。儿子在门口见我出来就说:今天的事如果在日本,这个人肯定被开除。还讲了他在日本办事,公务人员给他鞠躬、敬礼的一件件小事,反差真是太大了,人家才是真的为纳税人服务啊!儿子是实在看不顺眼,就转身先走了。怪不得老百姓对公安部门意见大,连从不与他们打交道的我,今天也算是领教了。
事后,我和单位的同事说起此事,有一位同事的爱人也是派出所的内勤,他笑着说,这是他们的职业病,她们并没有感觉是在呵斥你。大家都很气愤,原来派出所的民警把去办事的老百姓也当成了犯人。
今天取身份证,我又很不情愿地迈进了派出所的大门,内勤告诉我身份证还没到。我说:回执单上清楚的写着7月10日取,我特意晚几天来,她回答说不能那么准,听口气好像是应该的,一点歉意也没有。我在回家的路上想,我退休了,没什么大事,跑几次就当锻炼身体。可是,他们为什么就不替忙碌工作没有时间的人想一想;为什么就不替急着用身份证的人想一想。这是最起码的信誉和职业道德啊!难道国家机关办事机构所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就是这样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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